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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质缺失品牌方违约失信,律师助力加盟商全额追回合作款项


案情简介

本文已做全面脱敏处理,隐去相关人员的隐私信息及具体办案细节,仅保留案件核心法律事实与裁判逻辑,供法律行业同仁参考交流。

在加盟创业的市场环境中,诸多创业者常会遭遇品牌方资质不全、服务缺位、虚假合作的问题,缴纳高额加盟费后却无法获得约定服务,维权难度极大。2023年,林智敏律师承办了一起典型的餐饮加盟合同纠纷案件,成功帮助当事人全额追回合作费用,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。

2023年3月,本案委托人与广州某餐饮公司(下称被告公司)自愿签订《项目合作合同》,约定委托人加盟被告公司旗下餐饮品牌项目,同时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10万元合作费用。合同签订后,委托人严格履行付款义务,完全遵守双方合作约定。

但后续委托人核查相关资质及备案信息时发现,被告公司存在重大资质瑕疵,根本不具备合法的特许经营合作资质。

一方面,被告公司并未取得涉案餐饮品牌的商标专用权,仅依靠关联公司授权使用品牌商标,整体授权链条断裂、权属依据不充分,存在明显的权利瑕疵;

另一方面,被告公司未在商务部完成商业特许经营备案,不具备法定特许经营从业资质。

除此之外,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技术培训、门店选址指导、运营手册交付等核心服务,被告公司始终未按约提供,完全未履行合同核心义务。

发现问题后,委托人多次与被告公司沟通协商退款事宜,要求对方返还全部合作费用,但被告公司始终以各类理由拖延、推诿,拒不履行退款义务。为挽回自身经济损失,委托人经朋友推荐,委托林智敏律师全权代理本案,通过司法途径维权。

 

诉讼请求及法律依据

接受当事人委托后,林智敏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部案件事实、固定各项关键证据,结合相关法律法规,向人民法院提出四项明确的诉讼请求,形成完整、严谨的诉讼主张。

首先,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《项目合作合同》无效。林智敏律师主张,特许经营行业具备严格的法定准入要求,被告公司未完成特许经营备案,违反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中关于特许人备案、信息披露的强制性法律规定,同时刻意隐瞒自身商标权属瑕疵的关键事实,构成民事欺诈,案涉合作合同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。本案中,律师提交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系统查询记录、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查询记录作为核心证据,充分佐证被告公司资质缺失、权属不实的事实。

其次,请求判令被告公司全额返还委托人合作费10万元,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,支付自款项支付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,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全额返还,同时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。本案依托合作合同原件、银行转账凭证、付款记录等完整证据,足以证明委托人已履行付款义务,被告公司无合法依据占有款项,应当返还并赔付利息损失。

再次,请求判令被告公司唯一股东对案涉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经律师核查,涉案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,根据《公司法》第六十三条规定,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,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本案以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为证据,证实被告公司的一人公司属性,锁定股东的法定连带清偿责任。

最后,请求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,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民事诉讼法定原则,符合司法实践惯例。

 

双方争议焦点及抗辩观点

庭审过程中,被告公司及其唯一股东针对我方诉讼请求提出多项抗辩主张,试图规避自身责任。

被告方首先辩称,其虽未直接持有涉案品牌商标,但已获取关联公司的合法授权,商标使用合法合规,不存在权属问题,案涉合同应当合法有效。

其次,被告主张其已向委托人提供选址建议、基础技术指导等部分服务,合同已部分履行,不应全额退还合作费用。

此外,被告股东辩称其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,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相互独立,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
 

法院审理观点

人民法院结合全案证据及法律法规,完全采纳林智敏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,逐一驳回被告方的抗辩主张。

针对合同效力问题,法院明确,特许经营备案是法定强制性义务,被告公司未依法完成备案,亦未向加盟商如实披露自身资质、商标权属等关键信息,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,案涉合作合同依法无效。同时,被告公司主张的商标授权主体与自身无股权关联,授权链条不完整、不具备法律效力,属于虚假合作承诺,进一步佐证合同无效的事实。

针对股东连带责任问题,法院认为,被告股东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出资人,庭审中未能提交审计报告、财务账册等任何证据,无法证明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相互独立,其未参与经营的抗辩理由不具备法律效力,不能免除其法定举证责任,依法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
针对资金占用利息,法院认定,我方主张按照LPR标准计算利息,符合《民法典》关于违约损失填补的基本原则,能够合理弥补委托人的资金占用损失,依法予以支持。

 

案件判决结果

综合全案事实与法律依据,法院最终作出公正判决:

  • 确认委托人与被告公司签订的《项目合作合同》无效;
  • 被告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,向委托人返还全部合作费100000元;
  • 被告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,以100000元为基数,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LPR标准,支付自付款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;
  • 被告公司唯一股东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;
  • 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;
  • 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90%。

至此,我方当事人全部核心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,成功全额追回加盟合作款项。

 

案件总结与维权启示

本案能够实现全额胜诉、全额回款,核心在于证据体系完整、诉讼策略精准高效。案件办理初期,林智敏律师精准锁定被告公司无特许经营备案、商标权属瑕疵两大核心违法事实,通过官方系统查询固定权威证据,让被告方无辩驳空间。针对被告声称的已提供部分服务的抗辩,因对方无法提交任何书面履约凭证,未被法院采信。同时,精准利用一人公司股东举证倒置规则,锁定股东连带责任,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债权能够足额实现。

结合本案不难看出,当下加盟市场中,大量品牌方存在资质不全、虚假宣传、签约后拒不履约的乱象,多数加盟商因不熟悉法律流程、缺乏取证能力,难以自主维权。在此提醒广大创业加盟商,签约前务必核查品牌方特许经营备案、商标权属、企业资质等核心信息,签约后妥善留存沟通记录、付款凭证、服务对接记录等全部证据。遭遇品牌方违约、拒不退款的情况,切勿盲目拖延,应当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,通过司法途径固定证据、提起诉讼,借助法律手段全额追回损失,高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 

 

核心关键词

广州合同纠纷律师、特许经营合同纠纷、加盟维权、

股东连带责任、合同无效纠纷、林智敏律师

 

律师简介

林智敏律师,广东广信君达律所合伙人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,现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、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。执业多年来,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、企业合规两大核心领域,专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、特许经营加盟纠纷、股权争议等疑难案件,

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庭审实操经验,擅长精准梳理案件争议焦点、固定关键证据、制定高效诉讼策略,成功为众多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,维权胜诉率稳居行业前列。

 

优选首席律师

  • 林智敏律师

    手机/微信:135-7094-6906

    广东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

   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

   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

    广州市高州商会法律与金融专业服务委员会  主任

    现管理一支 15 至 20 人的法律服务专业团队

    执业领域聚焦公司股权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代理、商标侵权、不正当竞争纠纷。中小微企业常年法律顾问。善于从复杂的商业细节中梳理法律关系,通过系统化的诉讼与非诉策略,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减损止损、胜诉判决、快速执行、撤销案件、达成调解、驳回对方诉请等良好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