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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商铺租赁纠纷案:承租方索赔遭驳回,出租方权益获维护


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在民商事诉讼中屡见不鲜,承租方常以出租方无法提供产权或消防材料为由,主张对方违约并索赔。本案我方代理商铺出租方,面对承租人的起诉索赔,

林智敏律师通过全面梳理合同条款与沟通证据,精准锁定争议焦点,最终促成调解,达成了符合委托人预期的处理结果。

 

一、案情简介
(本文已做全面脱敏处理,隐去相关人员的隐私信息。)

本案起因于我方当事人(出租方)与承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协议后,双方就出租方是否需提供商铺权属文件及消防合格证明产生分歧。

承租方主张因资料缺失导致无法办理证照及装修验收,遂单方面停止运营并起诉解除合同,要求赔偿经济损失。

林智敏律师接受委托后,细致研读协议与聊天记录,厘清权责并制定应诉方案,全程参与了庭审与调解工作。

 

  • 诉讼请求与抗辩焦点
    原告向法院提出两项请求:

一是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合计97200元(含押金13600元、违约金13600元、装修及投资损失70000元);

二是承担全部诉讼费用。原告认为出租方未提供资料构成违约,应赔偿其无法经营的损失。

 

对此,林智敏律师提出四点核心抗辩:

首先,合同未约定且法律未规定出租方必须交付消防合格证书,经营风险不应简单归责于出租方;

其次,承租方单方停止经营属违约行为,出租方有权不退押金;

再次,原告主张的违约金与装修损失叠加,且无法证明损失与出租方行为存在完整因果关系;

最后,商铺具备出租基础条件,部分证照应由承租方自行办理。我方提交了充分证据佐证出租方无违约行为。

 

三、法院观点与调解结果
法院审理认为,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出租方构成根本性违约,原告的全额赔偿主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。经法院组织调解及风险释明,原告认识到自身举证短板,双方最终达成调解:被告已收取的13600元押金不予退还;双方纠纷就此终结,互不追责;案件受理费1115元由原告自愿承担。

 

四、案件总结
许多个体商户经营遇阻时,习惯将责任全归于出租方。办理此类案件,首要工作是回归合同文本寻找抗辩支点,清晰划分权责。本案调解的成功,得益于对对方证据薄弱点的提前预判与持续谈判。商事租赁案件应灵活评估走向,合理选择诉讼或调解路径以保障当事人利益。

 

五、核心关键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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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林智敏律师 #广州商事律师 #房屋租赁违约纠纷

 

六、作者简介
林智敏律师,广东广信君达律所合伙人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。她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及ISO37301合规管理体系审核员资质,系中共党员及清华大学法治建设高级研修班结业学员。现任广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、多家商会监事及法律顾问。

林律师深耕商事合同、房屋租赁、股权争议及知识产权纠纷领域,擅长从合同条款、证据链搭建及责任划分角度制定应诉策略。

执业以来,她专注民商事争议解决,兼顾谈判调解与诉讼代理,在珠三角地区处理了大量商事诉讼案件,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。

 

优选首席律师

  • 林智敏律师

    手机/微信:135-7094-6906

    广东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

   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

   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

    广州市高州商会法律与金融专业服务委员会  主任

    现管理一支 15 至 20 人的法律服务专业团队

    执业领域聚焦公司股权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代理、商标侵权、不正当竞争纠纷。中小微企业常年法律顾问。善于从复杂的商业细节中梳理法律关系,通过系统化的诉讼与非诉策略,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减损止损、胜诉判决、快速执行、撤销案件、达成调解、驳回对方诉请等良好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