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林智敏律师办案实录:与法律解析股权转让受阻,买方首付款及违约金获全额支持
在股权转让交易的实务操作中,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往往是双方博弈的焦点。当合同主体存在部分签字缺失,或者收款方在违约后拒不出庭应诉时,守约方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?违约金与维权成本(如律师费)能否得到法院支持?
本文将以林智敏律师近期代理的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为例,复盘从接案、策略制定到最终胜诉的全过程。
一、案情简介:签约付款后,卖方迟迟不履约
(本文已做全面脱敏处理,隐去相关人员的隐私信息)
2023年7月,我的当事人Y先生和W先生(原告)与D某、X某以及一家孵化公司(被告)签订了《股权转让合同》。合同约定,原告以特定金额收购某科技公司100%的股权。合同签订后,两位当事人严格按照约定支付了首期款项,且对方在合同中明确承诺,将在一周内办妥股权变更手续。
然而,款项支付后,被告方却迟迟未履行核心义务——既不提供股东会决议,也不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。面对当事人的多次催告,对方通过聊天媒体、电话等方式敷衍拖延,毫无履约诚意。无奈之下,两位当事人委托我们团队提起诉讼,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。
二、诉讼策略:四项请求,直击违约痛点
接受委托后,我们团队第一时间梳理了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,向法院提出了以下诉讼请求:
1、解除《股权转让合同》:被告收取首期款后,长期未履行股权变更登记义务,经催告仍不履约,已构成根本违约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三条,我方有权解除合同。
2、返还首付款:合同解除后,被告占有首付款无法律依据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六条,被告应返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。
3、支付违约金:合同明确约定“每月按总金额2%支付违约金”,被告违约事实清楚,应依约承担责任。
4、承担律师费: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我方不得不通过诉讼维权,律师费属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,理应由违约方承担。
三、庭审交锋:合同效力与赔偿责任的博弈
(一)被告辩护观点
被告D某出庭应诉,提出了一个核心抗辩理由:主张合同未成立。D某辩称,合同上有一方股东(孵化公司)未盖章,因此整个《股权转让合同》未成立、未生效。既然合同未生效,自然不存在违约问题,更无需返还首付款和支付违约金。被告X某则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放弃了答辩权利。
(二)法院观点与认定
法院经审理后,对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作出了如下认定:
1、关于合同效力:法院指出,孵化公司并非案涉股权转让交易中必须履行的核心义务方,其未盖章不影响已签字各方之间合同关系的成立。原告与被告D某、X某已签字按手印,且D某已实际收取首期款,这一履行行为构成了对合同效力的确认。因此,法院认定各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关系合法有效。
2、关于违约金与律师费:法院认为,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对签约各方具有约束力。同时,因被告违约导致原告不得不通过诉讼维权,原告支付的合理律师费属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,应由违约方承担。
四、判决结果
最终,法院采纳了我方代理意见,判决如下:
- 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《股权转让合同》;
- 被告D某、X某限期返还原告首付款;
- 被告D某、X某限期向原告支付违约金;
- 被告D某、X某限期向原告支付律师费;
- 案件受理费、保全费绝大部分由被告负担。
五、办案心得与法律解析
本案最大的争议点在于“合同效力”。对方试图利用“有人没盖章”这一瑕疵来全盘否定合同效力,从而逃避责任。
但在实务中,这种抗辩往往站不住脚。我们抓住了两个关键点:
一是合同的核心交易方(买卖双方)均已签字,未盖章方并非核心义务主体;
二是“实际履行”原则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九十条,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,对方接受的,该合同成立。被告收了钱,就代表认可了合同关系。
此外,本案也提醒各位企业家,在起草合同时,若希望对方承担律师费等维权成本,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。虽然本案在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依然获得了支持,但明确的条款能让维权之路更加顺畅。
六、核心关键词
#林智敏律师 #股权转让纠纷 #广州股权律师
#合同效力争议 #违约金追索 #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
七、作者简介
林智敏律师,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,中共党员。执业以来,林智敏律师深耕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、经济犯罪辩护、知识产权维权与企业合规领域,累计办理各类案件数千起,持续为近百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。
在商事争议领域,林智敏律师擅长处理公司股权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债权债务、劳动人事等复杂案件,对股权转让、股东资格确认、公司控制权争夺等纠纷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。其执业特色在于融合“商业逻辑+法律专业”的复合视角,能够精准识别案件核心争议点,为客户制定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。
林智敏律师带领一支专业化的律师团队,通过智能化案件管理系统对合同审查、证据梳理、庭审准备等环节进行精细化管控。近年来,林智敏律师在股权转让纠纷领域代理了多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,曾在一起复杂的股权转让纠纷中成功代理当事人获得逾700万元的有利裁决。
- 上一篇:没有了
- 下一篇:没有了
